今天,深圳最新出行防疫政策公布!国家明确:这些全部取消
重要提醒
深圳出行防疫政策有变化!
这些人实施“5天居家隔离”
今天(10日)
深圳卫健委更新了
《深圳市出行防疫政策》
深圳卫健委页面截图【*本内容更新时间为12月10日10:14,疫情期间,政策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变动,请以最新情况为准(戳这里进入官网),深圳大件事君也将随时为大家及时更新。】
一起来关注
高风险区来(返)深人员,实施“5天居家隔离”。
(1)抵深前(最迟抵深后24小时内)通过“深i您-自主申报”微信小程序或住所所在社区主动健康申报;
(2)第1、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4)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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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了解广东其他市区的防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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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事关交通出行
这些变化也要注意
这些防疫检查点,全面取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要求,优化交通物流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十条优化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
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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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十条优化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要求,优化交通物流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更好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防疫通行管控措施
(一)全面取消各地设立的公路、航道、船闸防疫检查点,不再查验货车司乘人员、船舶船员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二)全面取消货运车辆闭环管理要求,各地不得随意层层加码,限制货运车辆跨区域通行。
(三)全面取消跨区域流动货车司乘人员“落地检”,对于从事口岸交通运输服务等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应按照地方联防联控机制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四)严格落实精准管控政策,切实做到“五个严禁”: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严禁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和航空机场;严禁限制货运车辆、船舶正常通行;严禁擅自关停邮政快递末端服务、“一刀切”限制高风险区末端配送;严禁以等待司乘人员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货车通行。
二、保障重点物资安全有序运输
(五)加强供需对接,做好运力储备,强化组织调度,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船舶优先引航、优先过闸、优先锚泊、优先靠离泊,提升铁路、民航服务保障能力,畅通邮政快递末端“微循环”,切实保障医疗防控、能源、粮食、民生、农资农机、外贸等各类重点物资安全高效运输。
(六)全力做好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口罩等医疗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加强生产供应、运输需求等信息共享,及时研判形势,做好应急运力储备,强化跟踪服务,统筹做好生产企业关键物料和产成品运输保障工作,确保医疗物资运输高效顺畅。
三、确保交通物流网络稳定运行
(七)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和限制运输服务,因所在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确需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的,要按要求“快封快解”,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充分发挥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加强路网、铁路车站、重点港口、干线航道、航空机场、邮政快递分拨中心的监测调度,及时解决阻断堵塞、关停关闭问题,确保交通主干线畅通、重点枢纽节点正常运转。
(八)将交通物流从业人员纳入属地联防联控机制“白名单”管理,有关人员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要求,检出阳性时,精准判定密切接触者,工作场所不采取临时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进行大范围隔离,保障交通物流稳定运行。
(九)重点港口、机场、铁路货站、物流园区、邮政快递分拨中心以及航道、通航建筑物、引航机构等运营单位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一线人员预备队,必要时实施集中居住、闭环或封闭管理,确保突发情况下重点物流枢纽运行稳定。
四、强化交通物流从业人员服务保障
(十)加强对货车司机、快递员、船员等基本生活保障,为其提供必要的饮水、用餐、如厕等基本生活服务和基本医疗救助服务,坚决避免由于服务保障不到位造成交通物流从业人员生活困难。确需关闭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必须继续保留加油、如厕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确需关闭的水上服务区,必须按原有功能继续保留加油、加水等基本公共服务。严禁随意暂停或拒绝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切实保障国际海上物流供应链畅通和船员合法权益。
五、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十一)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畅通应急运输保障电话,一事一协调,解决货车司机、物流企业等反映的交通物流不通不畅问题;对于违反“五个严禁”要求的行为,加大督办转办力度,督促问题及时整改;对于严重影响货运物流畅通,群众反映强烈的,要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全力保障交通网络畅通、物资运输畅通、末端配送畅通。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2022年11月17日印发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指南(第五版)》(交运明电〔2022〕325号)即行废止。
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12月8日,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交通运输部及时修订形成了《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简称《指南》)并印发各地实施。
《指南》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五大方面。
一是简化了进入服务区综合楼的查验规定,取消了查验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保留了测量体温和查验是否佩戴口罩,确保个人防护措施到位。
二是取消了服务区“落地检”服务,保留了必要的核酸采样点或抗原检测点,为有需求的司乘人员提供“愿检尽检”服务。
三是细化了服务区和收费站的风险区域划分范围,按功能区或独栋建筑、收费亭等为单位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整个服务区或收费站,确保站区正常运转。
四是修改了服务区和收费站员工上岗管理规定,对高风险岗位员工和其他员工提出了不同的核酸检测和上岗管理要求。
五是增加了推动公路防疫检查点应撤尽撤工作,拆除影响行车安全的防疫检查设施,确保公路交通网络畅通。
《指南》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好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好《通知》要求,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严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进一步提高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巩固和扩大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成果,保障“大动脉”“微循环”畅通无阻,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即将到来的元旦、春节假期人民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最后
大件事君再次提醒
非必要不聚集
出门戴好口罩,做好自我防护
🏃🏃🏃
*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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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件事(nandusz)、N视频报道
来源:深圳卫健委、交通运输部
编辑: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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